□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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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温珉玥 张晨祎
江水澄碧,鱼跃归途。
近日,随着一声令下,草鱼、鲢鱼等50万尾鱼苗在湖北十堰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增殖放流基地放流。
为保护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丹江口市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扎实有力。
水治理保护绿水青山
“这几年,大家有目共睹,村里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来旅游的人都变多了。”谈及身边的变化,丹江口市茅腊坪村村民都为越来越好的生态环境点赞。
2021年4月,丹江口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有农户从事生猪养殖污染环境,影响生活。
经调查,检察官发现,2018年起,生猪养殖户黄某等人在未采取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废弃物通过排污管直接排入茅腊坪村四组的黄家洼排水沟,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涉案养殖场生猪均不足500头,不属于规模以上养殖行为。监管空白,导致该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反复出现。
为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丹江口市检察院立即召集地方政府和相关行政单位,以公开听证的方式现场对养殖户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各单位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成立专班开展工作。
多方协作,黄某等人的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使用。
“现在,养殖场的建设规范了,村容村貌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公益诉讼真是好,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丹江口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回头看”时,举报群众和地方政府交口称赞。
汉江河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融入日常。丹江口市检察院通过“专业化法律监督”,探索“两山理论”转化路径的生动实践。
水生态绘就美丽画卷
2022年11月25日,丹江口市检察院对先后受理的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及时修复了受损生态,达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双重目的。
“我们打击惩治非法捕捞,目的不是进行简单的刑事处罚,更重要的是修复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对于“生态”二字,丹江口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有着深刻理解,也有着不懈探索和实践。
丹江口市检察院明确,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2022年以来,丹江口市检察院共对20件非法捕捞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生态修复活动3次,投放鱼苗70万尾。
“依法严厉打击中融入恢复性司法实践,在‘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让案件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能够推动实现惩罚违法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丹江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大勇说。
水管家写好民生答卷
与河南南阳、陕西安康等地联合出台《三省四市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与襄阳铁路检察机关会签《践行“两山理论”加强服务保障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大力推广使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成立“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
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协助当好丹江口水库的“水管家”?丹江口市检察院以制度完善凝聚生态共识,形成丹江口水库核心水源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
丹江口市境内有大小河流114条,库汊674处,水库范围之大、流域之广、地位之重造成了治理之难。
一次次实践、一次次探索、一次次创新中,丹江口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步履铿锵,发展底色绿意渐浓,凝聚内外部共识,用实际行动绘就了碧水蓝天新画卷。
2022年以来,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托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监督执法活动30余次。
针对非法填库、筑坝拦汊养殖、非法占用水域岸线等严重影响库区水环境的突出问题,丹江口市检察院办理河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非法填占库容2.639万立方米、筑坝拦汊水域面积52亩,取缔生猪养殖3起,规范两家船厂岸线利用行为。
“我们坚持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一分不减,在绿色‘赛道’上提档加速,跑出了绿色发展的高速度和好成绩,带动群众‘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点绿成金’,永保一库清水北送,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殷耀刚说。